发放标准:80~89岁每人每月50元,90~99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200元。此外,每年敬老节期间继续向全市百岁以上长者发放慰问金每人1000元。
提醒:此前部分区、县级市已开始发放的长寿保健金(津贴),若高于此标准的,建议保持不变。
今年7月1日开始,年满80周岁的广州市户籍老人每个月将可以领取长寿保健金。昨日,广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市、区(县级市)财政每年将投入1.1亿元,为全市17万长者送上大礼包。长寿保健金申请将从今年9月1日开始受理,争取10月份开始发放和补发7~9月金额。
长寿礼包惠及全市17万老人
市民政局局长李治臻介绍,广州市将从2010年7月1日起,由市、区(县级市)财政每年投入11481.78万元(其中市财政5646.054万元,各区、县级市财政5835.726万元),向全市80周岁以上具有广州市户籍的17万长者统一发放长寿保健金。
同时,广州市按照上述标准向驻穗部队年满80周岁以上由部队服务管理的离退休干部,以及计划移交、尚未移交地方安置的80周岁以上离退休干部共1400多人按以上标准发放长寿保健金。
据介绍,目前年满80周岁以上的广州市户籍老人有近17万,90岁以上的老人有2万多名。去年开始,全市各区(县级市)已全面落实向90~99岁长者发放长寿保健金。其中,萝岗区率先向80~89岁老人发放每人每月80元的长寿津贴。
9月1日开始受理申请
李治臻表示,长寿保健金申请将从今年9月1日开始受理,争取10月份开始发放和补发7~9月长寿保健金。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长者统一以达到周岁的年龄段当月按标准开始计发。其中,2010年7月已满80周岁的长者,按照此次标准补发。
此外,长寿保健金不纳入广州市低保、低收入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计算范围内,不会影响申请低保、低收入资格。
广州市财政局副局长朱建华表示,长寿保健金的发放是广州市一个专项资金,会作为一个制度进行常态性管理并长期发放。在财政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将考虑提高标准或者把门槛降低,但需要看经济发展水平而定。李治臻表示,民政部门将积极反映70岁长者的诉求,解决他们的需求。
若长者对长寿金发放有疑问,可致电户籍所在地老龄办咨询。
广州市老龄办 62839996
越秀区老龄办 83300867
海珠区老龄办 34073603
荔湾区老龄办 81377270
天河区老龄办 38622460
白云区老龄办 86381055
黄埔区老龄办 82378616
花都区老龄办 36897369
番禺区老龄办 84693403
南沙区老龄办 84986339
萝岗区老龄办 82116155
从化市老龄办 87968578
增城市老龄办 82629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