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网上收集 更新日期:2017/9/22
阅读次数: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20日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本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目的是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力度。中国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会上表示,草案拟将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 谢旭人说,为了有效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草案拟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草案规定,第一级5%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不超过500元扩大到1500元,第二级10%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的500元至2000元扩大为1500元至4500元。 同时,草案还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将现行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45%税率,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谢旭人介绍,草案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表的级距作了相应调整,将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000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作了调整。 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对财政收入的影响,谢旭人表示,经测算,与2010年相比,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约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990亿元;调整工薪所得税率初次级距,减收约100亿元;调整生产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减收约110亿元,合计全年约减少财政收入1200亿元。 累进税率由9级调为7级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9级累进税率,税率从5%到45%,一共9级。第一级是扣除起征点后不超过500元的部分,对应5%的税率;第二级是扣除起征点后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对应10%的税率;第三级是扣除起征点后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对应税率为15%。以此类推,最后一级是扣除起征点2000元后,超过10万元的部分,其对应税率达45%。 而本次个税法修订,将会改革9级累进税率。据中新网财经频道从权威部门获悉,本次个税法修订可能会将现行工薪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可能会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至于级次调整的详细方案,目前还没有确切的消息,还有待权威部门公布。 有专家估算,受提高起征点与税率调整等影响,最终可能会使国家个税收入减少1200亿元左右。而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约4800亿元。显然本次个税法修订完成后,将使得国家的个税收入大幅减少。相应地会造成一些问题,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进行有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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