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网上收集 更新日期:2017/9/22
阅读次数: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利率调整的最新政策后,广东华兴银行积极响应,率先宣布自2012年6月8日起人民币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对于个人住房贷款,广东华兴银行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第一,暂停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第二,对贷款购买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第三,对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基准利率的0.9倍。第四,对购买首套自住普通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同时满足我行个人金融授信条件和综合评分标准的客户,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规定,浮动区间的下限可以低至基准利率的0.7倍。
广东华兴银行将积极适应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调整,强化财务硬约束和利率风险管理,完善定价机制建设。对于人民币贷款,将遵循国家有关政策,坚持风险与成本定价原则,实行逐笔定价。同时,努力提高差异化的金融服务水平,致力于打造富有特色、最具活力的精品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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