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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私家车取消使用年限 校车使用年限15年
作者:sara 来源:大洋网 更新日期:2017/9/22 阅读次数:

  国家商务部网站昨晚公布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明确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该规定由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共同签发,将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规定,私家车将解除使用年限限制。有关专家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这一变动实际上更加有利鼓励地方推行“黄标车”淘汰政策。而新规还增加“专用校车使用15年”的规定,这将有利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私家车行驶60万公里必须报废

  根据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方面,规定明确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专用校车使用15年;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等。

  根据规定,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此外,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公里,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公里,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公里要报废)。

  记者对比此前的有关规定发现,新规的重要亮点主要包括:一般私家车解除了“使用15年”的限制;增加了专用校车使用年限规定;对其他车型的规定也有所调整和细化。

  扫除地方淘汰“黄标车”障碍

  据了解,出于降低汽车环保及安全负面影响的原因,目前国家对汽车报废的总体政策方向是,鼓励不达标的汽车提前报废。为何此次新规反而解除对私家车使用年限的限制?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副秘书长崔东树认为,新规解除私家车使用年限限制,体现出对汽车这一私人财产的尊重,如一些“老爷车”可以私人永久拥有,但要符合规定才能上路。而关键是,在这一规定之后,管理汽车检验的相关部门,需要严格衔接好新规,防止一些不达标车辆流入农村继续使用。此外,还需要健全汽车报废网点,解决汽车正规报废价格太低这些固有问题,才能提高汽车强制报废政策的实施实效。

  “新规解除了私家车使用年限限制,反而有利于各地加强淘汰‘黄标车’。”知名汽车行业分析师张志勇认为,目前国家和各地方为了鼓励淘汰报废排放标准未能达标的汽车,出台了一些补贴政策。但一些“黄标车”并未达到使用年限的规定,使地方推行淘汰政策面临阻力。私家车没有了国家层面政策使用年限限制,地方就能按照自身政策,加快鼓励淘汰未能达标的汽车。

  专用校车使用年限太长?

  此次汽车报废新规的另一个重要亮点是,明确规定了“专用校车使用15年”必须报废。这是此前的相关规定中所没有的内容。

  “但专用校车15年的使用时限还是太长了。”崔东树认为,校车使用这么长时间后,在安全性能各方面肯定已经严重落后,应该将专用校车使用年限减少到8年至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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