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民间和官方两个舆论场
芮必峰(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中国当前的舆论背景主要是,市场化带来经济利益分化和全球化带来思想多元化,亦或思想的混乱。目前存在“三个舆论场”:一是官方舆论场,党和政府可以直接控制的,权力资本和政治资本在起作用。二是民间舆论场,由网络支撑的社交媒体为主,社会情绪和社会思潮在起作用;属于社会资本。三是海外舆论场,西方主流价值观和国家利益在起作用;属于符号资本。 官方舆论场是硬性力量;民间舆论场和海外舆论场则是软力量。在人类社会中,真正起作用的是软力量,我们当下应淡化硬力量,强化软力量。
李泓冰(人民日报上海分社副社长):我们要打通官方舆论和民间舆论两个舆论场。互联网正在颠覆我们的传统逻辑,现在是老百姓在台上质问,官员要在台下答疑并报以毕恭毕敬的态度。并不是所有的网络议论都是一种正能量,匿名发布为了吸引眼球,使非理性的观点得到更多关注。这样的环境下,真相会被遮蔽。网络已经成为谣言的温床。网络戾气体现了百姓的集体焦虑。社会心态变得无比脆弱。在这个双向舆论场的环境中,主流媒体要把握民意脉搏,善用自媒体。
用法律限制微博谣言的边界
刘少杰(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副主任):近年来,英国、德国和法国接连爆发大规模社会运动,在美国也爆发了“占领华尔街”运动。这类社会运动在很大程度上与网络社会崛起息息相关。目前中国社会生活已开始了大规模的网络化。网络社会不是虚拟社会,是缺场的真实社会。网络经济也在迅速增长,包括网络购物、网络金融、证券市场等。网络社会崛起带来深刻变革:背道而驰的发展趋势——全球化与个体化;快速扩展的交往形式——缺场交往;地位提升的经验基础——传递经验;翻江倒海的精神力量——社会认同;社会权力结构的重构——信息权力。可以肯定的是,网络社会是人类社会的新形态,蕴含着可以瞬间成倍放大的社会力量;其崛起将引起社会管理方式的调整。
何明升(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院长):微博谣言是一种未被证实的网络信息,在总体上存在两面性:“本质真实,但需要回应的”和“本质虚假,但需要澄清的”。网民发布信息的动机也存在两种可能性:“利己性恶意传播”和“利他性善意传播”。微博谣言存在两方面的社会功能:为追求利益而进行的网络欺诈行为;社会、公众通过网络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需要政府进行回应。“谣言”是个人言论权利的一种表现形式,应存在“保护”和“限制”的边界。“利己性”谣言传播者有着主观上的故意,明知此行为会侵害到他人或社会利益,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出现,这属于“法律规则”要解决的问题。“利他性”谣言应该成为法律规制谣言的临界点。保护“利他性”谣言,就是遵从“法律规则”的合法性,保护公民言论自由权;反之,如果限制“利他性”谣言则违反了法律合法性原则,使本应受保护的言论受到了限制,从而侵害公民言论自由权利。
媒体要用真实信息赢得公众
赵士林(上海大学影响艺术与技术学院新闻系主任):在全球化时代,多元化时代,回到常识,问题更容易理解。首先要以信息公开为原则,保密信息例外。如周口平坟事件,调查结果显示周口的52.4%的人支持平坟,而且男人比女人、城市居民比农村居民、受教育高的人比受教育低的人反对的多。所以要信息公开,要真实的信息而不是情绪性的信息。第二,在多元化时代,我们对宏大的真理保持警惕,因为事实离我们是最近的,并保持开放、宽容和节制的心态,允许说真话。美国社会运动研究的是把体制外的东西变成体制内的东西。
郭中实(香港浸会大学传理学院教授):媒介公信力这一概念,常常被过度使用,但我们往往忘记了其背后的评价标准。首先,公信力包括媒介、信源和信息。其次,媒介公信力并不是完全脱离意识形态之外的。谁在言说?是媒介从业人员还是教授、政治家、法律从业者?这些人都有各自隐藏的动机。公信力是有金钱价值的,政府可能使用公信力来监控媒体。然而,在这个概念中,缺失了十分重要的一个群体——公众。其实,公信力存在公众的头脑之中。因此赢得公众,才能真正获得有媒介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