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日前向社会公布了《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就社会上风行的打车软件做出了相应的规范,并公开征集意见。
目前,我国共有出租汽车134万辆,年客运量达401亿人次。打车软件最火时,日均接单量超过1000万,现在每天也有约300万人次使用打车软件。
对打车软件的迅速发展,到底是该交给市场任其发展,还是由政府出手规范引导?对此,交通部门的意见是,“对出租汽车手机召车软件总体上应当支持鼓励发展,但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整规范”。
打车软件的运营商在总体上支持有关部门对行业发展做出规范的同时,也表达了自身的忧虑。
“滴滴打车”运营商——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王欣表示,基于移动互联技术的打车软件,特点是人与人的沟通,方便快捷,软件升级换代也很快。但如果把所有电召模式统一到一个平台,并统一车载终端设备,一方面会导致今后设备升级缓慢,一方面像现在各软件服务商的差异化竞争模式将难以体现。
“政府建立一个监管平台可以,关键在于政府是不是还利用这一平台负责统一调度?另外政府负责搭建平台,建设方和运营方是分离状态,能否适应今后市场的需求?移动互联网产品的创新性如何体现?”王欣说。
征求意见稿提出,各地交通部门应当逐步实现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统一接入和管理,实现人工电话召车、手机软件召车、网络约车等各种方式提出的召车需求信息,通过统一的平台运转,并推送至统一车载终端播报。
此外,对于软件客户端的管理,明确要“验明正身”,保障使用者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对防止出租车司机利用打车软件趁机加价、安全使用打车软件、加强服务监管方面,意见也相应做出了规范。
“政府监管没错,但怎么管才是重点。把一些不规范的地方完善,还不能扼杀掉这些移动互联创新产品,政府要真正实现‘到位’而不‘越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