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乐视起诉iCNTV的消息之后,大多人的第一反应是,在这个当口竟然敢和牌照方作对,乐视这是疯了吧?其实仔细想来,你会发现乐视和iCNTV矛盾的爆发并非偶然,乐视的盈利模式决定其在和牌照方合作的过程中很难和睦相处,有冲突才是正常的。
左手电视右手视频,乐视优势变劣势
日前,广电总局发函要求关闭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中违规视频软件下载通道,并点名批评了百视通小红盒子和华数天猫魔盒,这是广电总局继181号文件之后,又一次对互联网机顶盒市场进行整顿。虽然此次政策变动点名针对的是电视盒子,但并不意味着智能电视可以自由发展,广电总局从电视盒子切入只是为了更好地把控事态的发展。
不论广电总局的切入点是电视盒子还是智能电视,目的只有一个,那边是增强七大牌照方的权力。说好听点是增强审核力度,坚决杜绝政治有害、隐晦色情和低俗不了的视频节目及侵权盗版节目进入电视,危害观众,说不好听点就是让牌照方在互联网电视产品的发展进行中拥有更多的话语权,以便在和视频网站以及终端厂商的博弈中获得更多的权益。
大多数电视厂商是没有视频资源的,这就促使电视厂商必须和视频网站进行合作才能满足用户观看互联网视频的需求,TCL搭伙爱奇艺、长虹携手优酷、海信建视频联盟皆是如此。只有乐视比较特殊,自己既有乐视致新来做电视终端业务,也有乐视影业来做影视制作及发行业务,还有乐视网来做视频服务的业务,如此一来,乐视左手倒右手即可满足用户对互联网电视产品的需求,这一优势有任何一家电视厂商都难以比拟的。
电视厂商和视频网站之间不同的合作模式也意味着不同的盈利模式,电视厂商和视频网站的合作盈利模式无外乎几种,第一种电视厂商靠帮视频网站卖内容赚钱,视频网站则靠收取会员费赚钱,和电视厂商合作只是为了增加一个内容推广渠道;第二种电视厂商和视频网站按一定比例分成来分享广告费;第三种是电视厂商和视频网站各赚各的钱,但电视厂商在视频网站有股份;而乐视属于第四种,电视厂商不赚钱,完全靠视频网站赚钱补贴。
本来乐视的模式没有任何问题,硬件端不赚钱可以提高价格竞争力,而整体上还是稳赚不赔,这样的模式也只有自己左手倒右手才玩得了。但广电新政也会对乐视电视直接播放乐视网的视频进行限制,如此一来,乐视的基本权益就没办法得到保证了,如果内容端赚不到钱,也就无从补贴硬件端。
随着牌照方权力的加大,乐视所有的视频必须接入牌照方的播控平台才能播放,而iCNTV这样的牌照方很难只和乐视一家合作,还会把播控平台上的内容授权给其他电视厂商,比如小米,而小米显然不会在自己的平台上播放乐视的广告,乐视付出了视频却得不到收益。经过如此这般,乐视本来的优势就瞬间变成了劣势。
乐视敢叫板iCNTV不意外,盈利模式使然
最初大家以为牌照方只是要成为互联网电视产品产业链的一个环节,包年或按销量来赚取授权费,因此大家会把牌照方播控平台处理得比较隐蔽,如果不说,很多用户根本不知道某一电视使用的播控平台是什么。
但目前来看,广电总局显然不希望牌照方完全藏于幕后,仅收取可怜的授权费,因为一旦这样的业务模式定型,牌照方的话语权将大大削弱,虽然手握牌照大权,却要看终端厂商的脸色,此前牌照方被迫向山寨盒子妥协,开始给开博尔、迪优美特等盒子进行授权就是很好的预兆。
牌照方需要在互联网电视的产业链中有更大的话语权,不仅是一个牌照,还有全部内容的审核权。说到内容的审核,让牌照方出人出钱来做这个事情显然不现实,最后这部分成本肯定还是要电视厂商来承担。比如联想和百视通成立的合资公司,这个公司可以在完全符合广电总局规定的前提下承担视频内容的审核工作,但这部分成本会由联想承担还是由百视通承担呢?相信大家想想就知道答案。
对于其他电视厂商而言同样如此,如果牌照方要权,那么最好的应对办法就是给他权还给他钱。前面我们提到了几种电视厂商和视频厂商的盈利模式,任何一家都有可能复制联想的思路和牌照方合作,唯独乐视有困难。
大多数电视厂商并不把价格当成最吸引用户之处,而且和视频网站之间只是合作关系,加强和牌照方的合作不会对自身产品的价格和体验产生影响。而乐视主要依靠乐视网TV的服务费来补贴硬件产品,如果和牌照方的合作加强,对其内容盈利会有影响。如果乐视将内容和硬件进行一定程度的剥离,则会对电视的价格产生影响,如果提价,竞争力将被大幅削弱,因此乐视的盈利模式使其在和牌照方的合作上顾虑颇多,即便此时不和iCNTV闹翻,双方的很作也很难亲密无间地持续下去。
躺枪戏码重复上演,权力之争没有结点
此次乐视iCNTV之争主要是由于内容版权的争议,乐视不满iCNTV将其内容授权给小米播放,而iCNTV当然也不满乐视在其电视机盒子产品上弱化iCNTV,在其之上又搭建了一个视频轮播平台。想当初,iCNTV同时授权给小米和乐视,无疑是为了对这两家互联网公司形成制衡,但最后的结果是小米因有先科不敢造次,表面上老老实实听iCNTV的话,私下里和迅雷合作发展视频资源,而乐视则是公开引入了华数和CIBN两个牌照方叫板iCNTV,让iCNTV很是难堪。
在乐视和iCNTV的对抗中,小米颇有一些躺枪的意味,虽然明知道播放乐视的内容难免会被告,但有iCNTV当挡箭牌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此前优酷、迅雷等都曾起诉过过小米侵权,但最后都不了了之。令人意外的是,此次判决结果是小米在7部剧上构成侵权,要赔偿乐视15万,这样的结果让小米以及其倚仗的iCNTV都面上无光。
其实,乐视和iCNTV之争类似戏码此前就上演过。6月18日,芒果TV宣布360影视成为《爸爸去哪儿2》首播网络视频聚合平台,爱奇艺奋起反抗,认为这一合作侵犯了爱奇艺关于《爸爸去哪儿2》“独家网络版权”,而芒果TV反驳称和360影视达成的合作是导流而非播放。
等到《爸爸去哪儿2》开播后,爱奇艺发现,拿下《爸爸去哪儿2》互联网电视版权的乐视在播放该节目,优酷上也有盗版,和爱奇艺以及湖南卫视各自合作的广告主权益也都无法得到满足,纷纷躺枪。最后结果是,《爸爸去哪儿2》出现了乐视的logo,爱奇艺播放时只能将其遮挡,还删掉了一些与其无合作的广告主的广告,乐视则对合作方湖南卫视相当不满,最后成为一场闹剧。
总结
乐视的盈利模式在广电总局发布新政之后遇到阻碍,而与众不同的盈利模式也从根本上造成了乐视与iCNTV的决裂,这样的对抗本质上就是版权和利益的对抗,在这个政策不完善的市场,互联网电视有野蛮生长的阶段,也会有受政策管制举步维艰的阶段,乐视的现在和小米的曾经都充分表明,做互联网电视有硬件有内容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有政策。
无论是爱奇艺与芒果TV之争,还是乐视与iCNTV之争,都不会是终结,相信以后还会有更多类似的争执出现。随着广电总局新政的出现,智能电视已经相对稳定的合作模式将被打破,海信和11家视频网站结盟这样被业界认可的模式也瞬间被否定,电视厂商和视频网站之间势必会开始新一轮合作探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