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茅舆情事件不断发酵,网络各种争议声音不断涌现,有关鸿茅药酒是“毒酒“、广告夸大”包治百病“等关键词长期霸屏, 这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真相?伴随着公安部、最高检、国家食药监局的发话,逐渐混沌的谜团依稀浮出水面。4月26日,一直沉默的鸿茅药酒官方发布了一份自查整改报告,第一次面对公众发声。针对此前质疑的争议问题一一回应。
难道此前一边倒的讨伐声势已迎拐点?
主动担责 企业态度值得肯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则整改自查报告的开篇,鸿茅国药首先承认了事件带来的恶劣影响,并表达了诚恳的歉意。报告提到,“在近期鸿茅药酒事件的舆情发生后,我公司没有认真研判风险,主动发声,主动处置,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导致舆情进一步扩大。由此,给社会各界带来的问题和影响,我公司高度重视并向社会真诚道歉,恳请公众谅解。“同时表示,”本次事件,对于鸿茅国药是一次深刻教训。我公司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一家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承担主体责任,对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承担不良反应直报和对药品质量持续提升的任务,以更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
在争议比较大的广告违规问题上,鸿茅药酒没有回避,承认自己在广告发布管理上的疏忽和漏洞。报告指出“我公司经过严格自查及深刻反省,认识到鸿茅药酒在近五年的广告投放中存在广告投放量大、下游经销商和零售药店广告违规等问题;企业经营管理过度依赖广告、广告发布管理存在漏洞等问题。我公司对由此引发的媒体争议、社会批评,负有不可推卸的主体责任。“同时宣布,已停播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各卫视及地方媒体的全部广告。
企业的危机声明以整改自查报告的形式出现,在企业危机事件中,是非常罕见的。一方面表明,在舆论的审视和监督下,鸿茅确实存在着相应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表现出勇于担责,诚挚道歉的企业态度,这是值得肯定的。同时,也为很多面对类似面对同样棘手环境的企业,提供了一个范本,这首先是出于对企业自身的客观自省,同样也是对于公众和舆论的尊重。
焦点争议 坚持产品品质不动摇
4月16日,国家食药监局在官网已经对有关鸿茅药酒关注的焦点问题
作出过说明,在被问及鸿茅药酒到底是不是药的问题上,食药监局监局明确表示,鸿茅药酒是获得国药准字拼准的非处方药,是独家品种,鸿茅药酒药品标准收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四册,处方含有67味药味,规格为每瓶装250ml和500ml,功能主治为: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用于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以及妇女气虚血亏。
而在4月26日的鸿茅药酒自查整改报告中,明确表示鸿茅药酒组方中的“制附子、制半夏、制天南星”的用量安全,制附子和制半夏同用在中成药制剂中具有普遍性,“针对鸿茅药酒的安全性,公司主动开展过毒性试验、主要药效学研究和临床试验结论安全有效根据不良反应中心数据,2004年至2018年2月底,鸿茅药酒共有不良反应报告137例,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头晕、瘙痒、皮疹、呕吐、腹痛等。”同时,对其他相关焦点问题也予以了确切回应,谈及豹骨,报告表示,“鸿茅药酒中“豹骨”的购买及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公司始终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全面管理。”
有三点可以得到肯定,第一、国家食药监局明确公示鸿茅药酒是非处方药,是中药的独特品种;第二、在合理的用量和配比下,鸿茅药酒组方是安全的,而且制附子和制半夏同用在中成药制剂中具有普遍性。第三、在将近十五年收到的不良反应报告中,共有100余例,整体比例是非常低的。
笔者认为,鸿茅没有变成舆论风口的“刀下鬼”,归根结底还是产品本身过硬,来自国家食药监局和鸿茅的自查公告说明,“毒酒”的说法至少缺乏根据,无非是蹭热点的噱头罢了。
舆论如镜 正视自己才能逆境自强
鸿茅事件发展到今天,应该算是有了一个大致的结果,风起云涌的口诛笔伐或许应该告一段落,但折射出的很多问题,值得深思。
中国的民营企业发展不易,特别是少数民族企业尤其如此,在如此声势浩大的
危机面前,更显得岌岌可危。但企业最终的生存与发展,依靠的绝不是同情,而是自身产品的品质和口碑保证。鸿茅没有倒,不是关系有多硬,利益链有多深,而恰恰是本身产品的质量没有出问题。舆论制造声浪,但并不制造产品,好的产品不会因为谩骂就消亡,但有问题的产品,即使之前创造了再多的价值,也会像之前的三鹿一样大厦瞬倾。
鸿茅目前能拿出的,也只是最真诚的态度,和最真实的说明。看上去的“道歉”实际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在这场风波的背后,折射出企业确实存在的问题,接受舆论关注与监督后的整改,这是应该有的担当,但同时,舆论之镜也照出很多并不客观的论调,当某些言论直指鸿茅广告夸大其实的时候,是否也应该反思他们自身言论的夸大其词,以“毒酒”等噱头引爆点击率,将舆论风向推波助澜,当鸿茅正视并收回自己的“夸大”之后,围观的网友是否也应该冷静下来审视事件背后真正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