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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gzol.com.cn 更新日期:2008-7-22 11:32:3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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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价    格: 电话咨询 推出时间:常年滚动开班
  地    点: 廣州市中山大道西8號天河商貿大廈1601
  关 键 字: 电子商务 CETTIC
  咨询电话: 020-86000743 020-86000643
 
    
信息化时代--企业生存、人才就业,机遇与困难同时出现!
  电子商务将是企业的一种生存方式!你的脉搏跟信息化时代一起跳动了吗?
  未来10年,我国电子商务人才缺口将达到上千万人!目前能有效利用网络技术的复合型电子商务人才奇缺!而且绝大部分从业人员均没有接受过正规的业务培训。为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签发的劳社培就司函[2003]30号、劳社鉴发[2002]18号、劳社培就司函[2003]12号文件精神要求,于2002年开始,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协调下,在全国开展国家职业资格电子商务师职业全国统一培训鉴定试点工作。于2002年8月试点成功的基础上, 2002年12月起,在全国正式推行电子商务师国家资格认证制度。

培训项目
  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远程培训--含电子商务员、助理电子商务师两个等级。

职业定义和鉴定等级
  ◇ 电子商务师是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从事商务活动或相关工作的专业人才。
  ◇ 电子商务师职业共设四个等级:电子商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 目前面向全国招收电子商务员和助理电子商务师两个等级远程培训学员。

组织实施单位
  ◇ 组织管理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 专家专业指导: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
  ◇ 面授培训辅导单位:各地远程培训辅导站和培训鉴定机构

培训报名资格
(一)电子商务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 欲从事电子商务方面工作的并取得高中或职高学历的学生;
  ◇ 取得高中或职高毕业学历电子商务相关职业社会在职人员;
  ◇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电子商务相关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二)助理电子商务师申报条件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 欲从事电子商务方面工作的电子商务相关专业的大专或高职毕业生;
  ◇ 取得电子商务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者;
  ◇ 取得大专或高职毕业证书的电子商务相关职业社会在职人员;
  ◇ 取得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电子商务相关职业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电子商务相关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培训方式
  ◇ 学习方式灵活自由,时间地点自主选择,专家在线保证教学质量,电子商务网络环境实战演练
  ◇ 远程培训采用远程学习和面授辅导相结合的模式
  ◇ 远程学员招生办公室将依据就近安排的原则,将学员安排到相应的远程辅导站接受面授辅导
培训内容
  ◇ 培训内容: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培训教程及考试指南,按照标准化统一培训模式开展。理论知识学习与技能操作实习相结合。
包括四个模块:
  ◆ 基础知识模块
  ◆ 网络营销模块
  ◆ 网络使用模块     
  ◆ 电子交易模块
主要内容包括:
  ◆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 网页制作
  ◆ 计算机与网络应用知识
  ◆ 基本安全技术
  ◆ 电子商务基础知识
  ◆ 网络商务信息采集与处理
  ◆ 网络营销基础知识
  ◆ 网络商务信息发布
  ◆ 电子支付基础知识
  ◆ 网上单证处理
  ◆ 物流配送基础知识
  ◆ 网络促销
  ◆ 电子商务安全基础知识
  ◆ 电子合同
  ◆ 法律法规常识
  ◆ 电子支付
  ◆ 网络工具使用
  ◇ 培训教材:
  《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培训鉴定指定专用教程)

考试鉴定与证书核发
  ◇ 结业考试:结业考试采用远程全程计算机信息化考试模式。学员完成培训学习后由招办安排在当地的电子商务师远程辅导站或在远程培训平台预约申请参加结业考试(每月中旬)。全部考试过程通过计算机系统进行,对每个考生随机独立生成一份试卷,在计算机上进行知识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计算机智能化自动阅卷评分。
  ◇ 证书核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向考试合格的学员颁发相应等级的电子商务师《CETTIC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学生报名参加职业资格鉴定考试的凭证。
  ◇ 职业资格鉴定考试:获得《CETTIC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可根据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申报条件的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学员可以申报每年六次的电子商务师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双月的最后一个周末进行)。鉴定合格者获得劳动保障部统一颁发"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 取得证书的学生的学员信息,将直接录入"国家职业资格电子商务师人才信息库"。

  收费标准:
  电话咨询
本项目文字如有变化,以公司最新规定为准.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86000743 020-86000643
  手 机: 13450353822 电 邮:gzedu@yhao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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