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研究生院IT领域工程硕士广州培养点
2007年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电子与通信领域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要,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中科院研究生院IT领域工程硕士广州培养点于2007年面向全国招收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特色
面向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培养“精技术、懂管理、会做人”的 电子与通信领域高层次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人才。
面向行业应用与产业发展需求,系统传授电子与通信领域的最新理论和最新技术,注重IT管理知识的传授和案例教学。
广州培养点招收的学员,从报名、考试、教学、实习、论文、发证等环节与北京的学生完全一致,中科院研究生院为北京、广州两地的学生统一制定招生计划、教学方案、课程设置、学位评定及证书发放。 广州培养点负责日常教学工作的组织;具体课程与师资设置与安排,须经北京方面审核、批准后按统一标准执行,以确保教学质量与培养目标。
二、招生办法
1、招生人数:计划招生总数为80人,其中北京招生50人,广州招生30人,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2、培养特点:采用“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半脱产学习(每周六、周日上课),实行学分制管理,学制2~5年;
3、学费:参照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规定,暂定3.3万,学费已含毕业设计费。(学费分两次交纳)
4、开学时间:2010年3月。
三、报考条件
1、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位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2、 掌握电子与通信专业基础知识,具备相关工作经验,所学原专业不限。
四、报名程序
1、 预报名。考生从我院网站直接下载或到校领取《报名登记表》,详尽填写,发电子邮件或邮寄到我院招生办。预报名截止到7月底。
2、 资格审查。考生从我院网上下载或到校领取《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填写并粘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式两份。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推荐意见处加盖人事章后,到我院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下述材料:
A.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各两份;
B.报名费:100元;
注:外地考生可以也可进行函审,用特快专递将以上资格审查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三证原件除外)、写好本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及100元报名费,寄往广州市先烈中路 100 号中国科学院广州教育基地 309,殷老师收,邮政编码为510070)
3、 网上报名。预报名后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登陆到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报名基本信息。 注:省外报考中科院研究生院的考生可登陆当地学位办网站查询网上报名系统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并与当地学位办联系参加异地考生的图象采集和全国联考。
4、 图像采集。考生网上报名后,请于规定时间到指定的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80元)、摄像,确认报名信息,进行现场报名。广东省的三个指定报名点为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大学、深圳大学。。
5、 准考证下载:考生本人于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
五、考试形式与科目
2007年工程硕士入学考试分两个阶段,包括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简称 “GCT”)和专业综合考试。其中全国工程硕士入学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命题考试,专业综合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我院自行组织。
“GCT”为闭卷笔试,实行全国统一联考。考试的组织工作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我院语种为英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 考生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为二年。
专业考试和综合考试由我院自行组织。专业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综合考试由我院组织专家小组(其中包括企业专家)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从事 电子与通信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业绩,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计入总分。
考试参考书目:
入学资格考试: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 (国务院学位办编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考前辅导教程》(数学、英语、语文、逻辑)
(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编 清华大学出版社)
《信号与系统》(郑君里编,《信号与系统》,高等教育出版社)
六、考试时间、地点
入学资格考试时间:10月28日
专业综合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12月初,广州市先烈中路 100 号中国科学院广州教育基地
七、考前辅导
为给同学们提供考前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条件, 广州培养点将于7月底开始“GCT”和“专业课”考前辅导,考生可在资格审查时一同报名。考前辅导老师均有丰富的辅导经验,能帮助同学们理顺考试脉络,考出好成绩。请同学们届时积极报名,争取考出好成绩。
八、录取
录取工作由我院自行组织,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人数可根据考试情况适当调整。(注: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