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要求:不少于 15 门且不低于 72 学分。
课程设置:必考课 15 门 72 学分;选考课 3 门 11 学分;加考课 6 门 35 学分。
说明: 1 、港澳考生不考 001 ,但须加考 231 。
2 、会计专业的主考学校为暨南大学,会计 ( 电算化方向 ) 专业的主考学校为华南理工大学。报
考电算化方向的考生不考 011 、 012 、 013 ,但须加考 101 、 102 、 103 三门课程。
3 、本专业仅接受国民教育系列专业专科 ( 或以上 ) 毕业生报考。
4 、会计、会计电算化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其他专科 ( 或以上 ) 毕业生报考本专
业须加考 201 至 205 五门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
5 、原会计专业 ( 本科,代码 595) 调整为会计 ( 独立本科段 ) 专业,原会计电算化专业 ( 本科,代码
623) 调整为会计 ( 电算化方向,独立本科段 )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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