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招收MBA硕士学位研究生(广州班)
招 生 简 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对于毕业后没有就业或就业时间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报考。
3.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到报名点现场照相、缴费、确认报名信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时间为2010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8:00-23:00;现场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时间为2010年11月10日至14日 (单位代码:10532)
四、报名地点
参加“MBA联考”考生必须直接到湖南大学报名(现场照相、缴费、确认报名信息),在校外报名点报考者报名无效(广州班待定)
五、报名手续
1、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www.chinayz.com.cn)上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
牢记报名号和密码),选择好报名点(即现场确认点)。
友情提示: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2、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带本人学生证)或现职军人、文职干部证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报名号到本人在网上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照相、确认报考信息。
3、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4、现役军人必须取得师以上政治部的同意并在现场报名时出示相关证明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5、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教育部将统一规定时间(一般为春节前十天左右)
3、初试科目:MBA联考”的初试科目共2门:综合能力、英语。由教育部委托全国工商管理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命题。综合能力考试满分为200分,英语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各科考试大纲由教育部颁布实施。
4、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5、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6、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请通过0731-16885880731-8822856查询或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
7、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由我校自定,并由各招生学院在复试通知中直接通知考生。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权重在30-50%的范围内.
复试为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为120%左右(具体比例依实际情况而定)。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友情提示:因时间紧迫,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及相关复试要求我校将在研究生院和各相关学院的网页上直接公布,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随时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8、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
⑴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
⑶大学阶段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⑷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政审材料没有统一格式)。
七、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可在教育部网站
www.moe.edu.cn查询)执行。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确定录取名单。
参加“MBA联考”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委托培养:在学期间不转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自筹经费:参加全国统考或联考,执行统一的录取标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由学校根据国家就业政策提出就业意见并予以推荐,学校所在省(区、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派遣。
九、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培养硕士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4年。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毕业生就业
委托培养硕士生到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由学校按国家当年的有关分配政策提出就业意见并予以推荐,毕业生分配主管部门负责派遣。
十二、其它注意事项
1、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工商管理学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2、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是包括招收非定向及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规划人数,实际招生人数则根据教育部批准的招生人数、考生生源情况综合确定。
3、学费标准: MBA硕士生全程学费为5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