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考大学介绍: 华南师范大学是国家“ 211 工程”大学 , 该校以校风严谨、师资雄厚、教育教学质量上乘而驰名海内外。华南师范大学恪守艰苦奋斗、严谨治学、求实创新、为人师表的校训,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教学科研为中心,坚持以教师教育为优势,坚持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相结合,积极构建现代化、开放式、综合性的办学体。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法律行业必将成为我国最热门的行业之一。特别是自 2001 年起,我国首次实行司法制度统一考试,更加促成全国学习法律的热潮。面对激烈的社会竞争,拥有高水准学历品牌化、高标准法律专业化和高素质能力综合化,从而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无疑是当代有志者强有力的内涵。为满足我市众多有志者的需求,经省考委方批准,在广州开办由华南师范大学主考的法律本科自考独立办班。
培养目标: 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国家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学员通过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接受法律思维和法律实务的专业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学思维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课程设置: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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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程 设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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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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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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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律
本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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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考 : 1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3 、英语(二) 4 、中国法律思想史 5 、法律文书写作 6 、外国法制史 7 、国际私法 8 、国际经济法概论 9 、知识产权法 10 、婚姻家庭法(一) 11 、合同法 12 、公司法 13 、劳动法 14 、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 15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加考 : 16 、宪法学(一) 17 、刑法学 18 、法理学 ( 一 ) 19 、民法学 20 、民事诉讼法
选考: 21 、金融法(一) 22 、公证与律师制度 23 、房地产法 24 、证据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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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管理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 20 ;
② 其他专业专科 ( 或以上 ) 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 16 至 20 五科;
③ 不考英语(二)须选考 21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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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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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须 知
一、报读条件: 凡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学历或大专在读的有志青年,不受性别、年龄、户口、民族等限制,均可报读。
二、学习形式与考试: 免试入学, 学制 2 年(四个学期)。 业余学习,每学期学习三至四门课程,每年 1 月和 7 月在广州市参加自考(独立办班)考试,及格科目由省自考委发给单科合格证,不及格科目可免费重读。
三、教材与师资: 统一使用省自考委指定教材及资料;所有课程均由华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聘、派资深讲师、教授任教,确保教学质量。
四、毕业待遇: 通过全部课程考试,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和主考院校华南师范大学颁发毕业证书,证书有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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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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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
本项目文字如有变化,以公司最新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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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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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20-86000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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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13450353822 |
电 邮:nihao@fox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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