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30日前报名赠送价值1800元大礼包一个(包括教材讲解DVD、MP3录音、辅导书各一套及模拟试卷40套)
根据国家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5号)的有关规定,2010年将进行全国第一次“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证书 》。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应广大物业管理企业的要求,中物港物业管理培训中心将联合建设部在广州举办“全国注册物业管理师”考前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准备参加2010年度注册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学员。
二、培训科目: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经营管理》
三、培训师资
由国内著名的物业界权威专家、教授、持证师资担任。
四、收费标准
298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费)
五、开课时间
2010年3月底开课
六、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电话咨询
报名时携带学历证复印件及小一寸彩照2张
附申报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注册物业管理师》考前培训:
(一)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二)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四)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五)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六)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七)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