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
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 JM)广州中大教学点
招生简章
经西南政法大学同意决定2006年法律硕士在广州中大科贸培训中心设立教学点。
一、报考条件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 [2005]36号文件精神,我校 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欢迎符合条件者报考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 5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 2006年 7月)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如银行、工商、税务等)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二、资格审查及报名:
1. 资格审查:
( 1)下载《 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
( 2)考生本人如实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贴本人近期二 寸 免冠照片 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 3)考生本人凭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 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到学校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报名。
( 4)广州考生由教学点 单位老师协助办理审查手续。
2. 报名程序:
( l)先在广州教学点登记报名
( 2)在广东省学位办网上报名
( 3)经网上报名后,考生凭经我校审查盖章的报考资格审查表、报名费按规定时间到各省学位办指定的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1. 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共计 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其余 3门全国联考。
2. 考试时间:英语、专业基础课、综合课在 2006年 10月进行;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时间由我校自定,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生人数与录取:
我校招收在职法律硕士的人数,由我校自主确定。
我校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身体健康状况,自定分数线择优录取。
五、学制与学习方式:
上课地点:中山大学。学制 3年。节假日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亲临广州授课
六、授位:
被录取考生修完我校《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国务院学位办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
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被录取的同学,修完学分的颁发硕士研究生结业证书。
七、课程设置: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JM)专业研究生教学计划表
类别 |
课程 |
学时 |
学分
|
类别
|
课程
|
学时
|
学分
|
必
修
课
|
邓小平理论
|
30
|
2
|
必
选
课 |
中国法制史
|
36
|
2
|
第一外国语
|
|
3
|
宪法学
|
36
|
2
|
法理学
|
54
|
3
|
国际法
|
36
|
2
|
民法学
|
72
|
4
|
国际私法
|
36
|
2
|
刑事诉讼法学
|
35
|
2
|
律师公司与仲裁制度
|
36
|
2
|
商法学
|
48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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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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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
本项目文字如有变化,以公司最新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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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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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20-86000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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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13450353822 |
电 邮:nihao@fox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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