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介绍
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经济的竞争,企业的竞争,实质上就是人才的竞争。中国加入WTO后,为适应劳动力市场对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需求,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先后发布了《关于实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培训就司函[2002]35号)、《关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全国统一鉴定试点推广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劳社培司函32号)等文件。要求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首先必须参加由政府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组织的考前培训,经培训后参加全国的统一鉴定,对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按照“持证上岗”的政策,该证书作为上岗资格、谋职晋升、资格评定及管理资质的证明。
·招生对象
高中或以上学历,正在或准备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详见《国家标准》规定)。
·培训教材
《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知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要求》(上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要求》(下册)、《职业道德》、《人力资源管理常用法律手册》、《人力资源管理考试指南》。
·培训地址
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中国科学院60号楼二楼218室
·培训费用
人力资源管理师学费1800元,教材资料费150,报名费50元。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学费1200元,教材资料费150元,报名费50元。
考试鉴定费按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上课时间
逢周六、日上课
·培训师资
全国著名人力资源管理专家、资深教授、大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总监等。
·资格证书
学员经考前培训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者由劳动部颁发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上岗资格证明,是个人职业生涯获得发展的“绿卡”,全国通用,终身有效。
·注意事项
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及复印件各二份,工作证明原件一份,大一寸黑白相片6张。
·全国统考时间:每年5月、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