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背景:
为落实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000第6号)和《广州市职业介绍管理规定》关于凡是符合条件的职业指导人员,都必须组织参加培训和鉴定,逐步实现准入控制,持证上岗的规定,广州市就业训练中心特举办2006年第二期职业指导人员资格认证考前培训班,欢迎你报读!
为鼓励更多高技能人才的成长,市政府对在广州参加培训,获得师级、高师级的广州市户籍人员,各给予900元及1050元的资助。
二、培训事项:
1、采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编印教材:《《创新职业指导新理念》、《创新职业指导新实践》、《创新职业指导新操作》、《广州职业指导文集》(高师),重点讲解考核方法、考试要求和考试要点。
2、培训方式: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统一培训大纲》执行。为了保证培训质量及培训内容的完整,将采取面授和自学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原则上集体授课学时占1/3,自学课时占1/3,复习辅导占1/3。
3、补考学员可减收培训费。
4、考试时间:一年两次,上半年5月12日;下半年11月12日
【适合对象】
1、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办和民办职介机构、教育培训机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居委会等单位从事就业服务、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的人员;
2、各类学校主管学生就业工作的领导、学生处(科)老师、班主任;
3、历年来未通过职业资格鉴定,需要补考的人员。
【教师介绍】
以劳动保障系统取得高级职业指导师资格,工作经验丰富,能胜任辅导授课的人员为主,并邀请劳动保障部门主管培训考核工作的领导及理论界知名人士,组成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实践证明:经我们授课辅导,考试通过率可达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