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五月一日实施了
今年以来我市的劳动争议案件明显增多
企业为此苦脑并付出了不少精力和代价
如何破解劳动纠纷日益增多的难题 ?
广州人力资源管理人学会
广州市红日培训学校为您举办专场讲座
本会会员及各用人单位: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五月一日实施以来,我市企业的劳动纠纷案件成几何级数增长。劳动纠纷案件发生后,一些企业往往束手无策,不知所措。其实,许多劳动纠纷是事前可以预防的;发生劳动纠纷案件后,亦可以从容应对。
●企业为什么会发生劳动纠纷?
●发生劳动纠纷通常有哪几种类型?原因何在?
●哪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将会实施“一裁终局”?
●什么类型的劳动争议时效为一年,哪些不受一年时效的限制?
●企业发生劳动争议案件后怎么办?企业应做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取消仲裁费用,争议诉讼门坎降低,企业怎样预防发生劳动争议纠纷?
本学会和红日培训中心为此为您举办“如何破解劳资纠纷日益增多的难题”专题讲座,结合发生在我市企业的劳资纠纷案例,为您剖析原因、做好预防措施、提供觧决办法,并现场为您答疑解难。
案例预告:
某企业的女职工小方,与企业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于2007年12月31日到期。合同期满后,小方不愿再续签劳动合同,并于2010年1月1日办理手续离开公司。但是,很快事情发生了变化。同年1月20日,小方突然感觉身体不适,就去医院检查,结果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一个半月。也就是说,她在2007年12月底就已经受孕了。
在此种情况下,小方感觉自己正在怀孕期间,很难再找工作,并且女职工三期应受特殊保护,所以就回原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协商,看企业能否撤回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 请问:用人单位与小方是否应继续履行劳动关系至哺乳期满?
一、讲座嘉宾:
黄家运 市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二、讲座时间:2010年6月26日(星期四)上午9:00-11:45
三、讲座地点:广州市中山四路42号广州图书馆三楼报告厅
四、参加对象:厂长(经理),人力资源部门经理(部长、总监),工会主席,企业劳资负责人
五、讲座费用:380元/人(含资料、午餐费)
本学会会员、红日HR俱乐部、红海公司客户按规定享受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