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解读省高院、省仲裁委
关于《仲裁法》、《劳动合同法》指导意见
本会会员及各有关单位:
最近,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颁发了《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文件!它根据当前企业执行《劳动合同法》的实际情况,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解除和终止、工资和加班工资的追溯、工伤和工伤赔付、竞业限制、劳务派遣、外国人就业、经济补偿和赔偿、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等问题,都提出了具体的执行意见。
这个《指导意见》,是先于国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出台的重要规则,既具很强的针对性,又具有至高权威!所有企业不能不熟悉和掌握它。
为此,本学会、红日学校为您举办《全面解读省高院、省仲裁委关于〈仲裁法〉、〈劳动合同法〉指导意见》专题讲座。
一、讲座提纲:
第一部分:对《劳动合同法》、《劳动仲裁法》指导意见的解析和应用
1、劳动者从事工作后拒签劳动合同,企业如何处置才能最大化降低风险?
2、职工在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分支机构之间流动工作,分别签订劳动合同的,如何计算“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的次数?
3、“工龄归零”现象一定是非法的吗?
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到底是什么含义?企业发生类似情况时,如何操作更合法、风险更低?
5、如何区分雇佣关系、劳动关系? 它分别适用哪些法律?企业该如何化解风险?
6、 企业在使用己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时存在哪些风险?如何理性使用这个劳动者群体?
7、社会保险争议为什么被纳入劳动争议处理范围?企业强调员工不愿参保而不参保,职工“秋后算账”的后果是什么? 职工个人写出的“保证书”有用吗?
8、由于企业不参保、不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如何承担经济补偿或赔偿金责任?如何分别计算?
9、《指导意见》对加班工资问题的处理(基数、举证责任、保护时限等) 有了重大的突破,应如何理解和运用?
10、《指导意见》对发生加班费、拖欠克扣工资劳动争议的时效,省高院与仲裁机构达成哪些共识?企业应当如何应对?
11、职工要求工伤待遇,一定要先通过工伤认定吗?企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后,还需要为社会保险基金赔付不足“买单“吗?
12、《指导意见》对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新规定,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没有经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该如何弥补?法律上的效力如何?
13、如果劳动仲裁机构办案超期,企业该如何应对?
14、企业对哪些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裁决书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哪些不能起诉? 不能起诉的又该按什么程序救济自身权利? 如何操作?
15、《指导意见》中其他关键条文的解析及企业应对策略。
第二部分:疑难问题的解折及应对办法
1、规章制度与五大协议示范文本讲解;
2、薪酬变更和职位变更的合法运作;
3、工资支付的依法管理;
4、其他有关疑难问题。
二、讲座嘉宾:资深仲裁员,长期从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对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用工制度建设、社会保险待遇争议等方面有深入的研究。
三、讲座时间:2010年8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11:40
四 、参加对象: 厂长(经理),人力资源部门经理(部长、总监)
五、讲座费用: 500元/人(含资料、培训费、午攴费)
本学会会员、红海公司客户按规定享受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