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物流师认证培训招生简章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物流人才短缺的问题已成为大家的共识。中共中央办公厅《 2002 ~ 2005 年全国 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把物流人才列入国家人才计划。据有关统计,物流人才全面紧缺成为全国 12 种紧缺人才之一。中国的物流,人才是关键,面对当前中国的物流人才的重大缺口,物流人才的培训显得由为重要。
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于 2003 年 1 月 23 日起正式颁布,为满足物流管理人才的需要,本学院职业技能培训
中心作为该项目考培机构,于 2003 年 9 月 1 日起正式启动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试点工作,于 2006 年起正式启动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试点工作。
一、 培训级别及收费标准
◇ 高级 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5800 元 / 人
◇ 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3380 元 / 人
◇ 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960 元 / 人
(包括:报名费、培训、教材、复习资料、考试、证书、鉴定等。)
二、 培训内容(详细内容见附件)
高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现代物流概论》、 《物流系统工程》及能力测评前举办针对性讲解和培训、模拟演练。
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三级):《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确定的七大必备职业技能。
三、 培训对象
智力于个人素质的提升、自己职业发展的竞争力、更快的确立自己在物流行业的发展优势,并且在生产与流通领域中从事与采购、供应、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包装、配送、信息服务等物流活动相关工作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四、 报名资格和条件:
高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物流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3) 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以上。
4) 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以上。
5) 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8 年以上。
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联系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主力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 2 年 4) 取得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 - 工作 3 年以上。
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以上
2) 在校大学本、专科相关专业应届学生。
3) 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专业三年以上。
五、 培训时间:项目 培训时间 考试 报名截止
物流师(一级) 8 天 / 北京 集中班: 2007 年 5 月 20 日 - 27 日 /9 月 15 日 ----22 日
企业单独组班, 30 人即可,企业班时间依企业而定。
六、 资格认证
参加物流师(一级)培训和鉴定(考试)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参加物流师(二级、三级)培训和鉴定(考试)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参考条件 : 致力于个人素质的提升、自己职业发展的竞争力、更快的确立自己在物流行业的发展优势,并且在生产与流通领域中从事与采购、供应、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包装、配送、信息服务等物流活动相关工作的中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