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营销师职业
一、培训内容
根据《汽车营销师职业资格谁规范》要求,培训采取上述“规范“职业标准、指定教材等技术资源,结合汽车营销员\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鉴定考核的知识部分、技能部分,开展营销职业道德、社交礼仪知识、相关法律常识、汽车基本知识、汽车营销知识、汽车销售技巧、汽车按揭与保险等内容。
二、 报名条件(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
1、 汽车营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1)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2年或累计工作满3年以上,有志于取得国家职业汽车营销员资格证书者。
(2) 汽车或市场营销专业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和相关专业高等职业院校毕(结)业生,有志于取得国家职业汽车营销员资格证书者。
2、 助理汽车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 已取得汽车营销员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或累计工作6年,有志于取得国家职业助理汽车营销师资格证书者。
(2) 高等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本专业毕(结)生,有志于取得国家职业助理汽车营销师资格证书者。
(3) 取得国家认可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学位,有志于取得国家职业助理汽车营销师资格证书者。
三、 培训地点、师资、时间、费用
1、 报名地点:广州市大沙头路 广州军区干休所内
3、 培训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028号
4、 授课教师:由广东营销学会组织广州地区资深营销专家、学者授课。
5、 培训时间:两月一期,具体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6、 收费标准:汽车营销员培训费1880元/人,鉴定费:170元;助理汽车营销师培训费2080元/人,鉴定费230元(培训费包含教材费、培训费、证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