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饭店业职业经理人职业资格认定培训班的通知 广东省各饭店企业: 依据中饭协职[2006]15号文件以2006年8月8日中国饭店协会签发的《关于在广州市举办中国饭店业职业经理人职业资格认定培训班的函》的部署,广州市莱茵酒店职业培训学院特组织此班 ,具体事项如下: 一、培训认证的收益 1. 我国饭店业第一代职业经理人群落正在蓬勃兴起,能够成为职业经理人,既是个人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的标志,又是自身行业地位和社会价值的体现,这无疑是从业人员极力向往和孜孜以求的目标。本培训认证是我国饭店业最权威的、唯一的职业经理人资格标准。 2. 本培训认证为饭店业经营管理人才的举荐、选拔、识别、认定、聘任、培养、评估、修炼、提升、待遇提供必备的前提和务实的依据。 3. 培训收益大约是所需投资的30倍;培训过的经理人既能够学习到新观念、新方法,而且可以通过与同行的交流、比较,找出自己工作的不足,结识更多的同行朋友。 4. 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饭店业职业经理人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分别颁发不同级别的职业经理人金质徽章。 5. 作为中国饭店协会个人专家会员,入选中国饭店业职业经理人人才库,在有关媒体向国内外公布,建立饭店业职业经理人才市场,并吸收高级职业经理人参加国家民政部注册的中国饭店业职业经理人专业委员会。 6. 每年将对优秀的饭店业高级职业经理人,授予中国饭店业经营管理大师称号,代表中国饭店业最高管理水准和荣誉。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日期为2007年5月29日—31日,为期四天,5月28日下午开始为报到时间,地点在莱茵酒店学院举行(广州市番禺区洛溪新城莱茵学院)。 三、收费标准 中级职业经理人费用3200元,高级职业经理人费用4600元(包括资料费、专家授课费、证书费、全体人员合影费、专家评审费)。食宿费自理(住宿:90元/人.天)。 四、报名对象及申请资格条件 1、中级职业经理人申请资格: 职 务:受聘于一家或多家饭店的现职中级管理人员。适用职位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总监、副总监、部门经理。 学 历: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同等学历) 任职年限:在一个或数个饭店高级管理职位上由三年以上的全日制工作经历。 2、高级职业经理人申请资格 职 务:受聘于饭店或饭店管理集团的现职高级管理人员。适用职位包括但不限于:饭店集团CEO、饭店总经理、执行总经理、业主。 学 历:大学本科毕业(或同等学历)(或饭店、旅游管理专科毕业)以上。 任职年限:在一个或数个饭店高层管理职位上有工作三年以上的全日制工作经历。
|
收费标准: |
|
电话咨询
本项目文字如有变化,以公司最新规定为准. |
|
|
|
联系方式: |
|
|
咨询电话: |
020-86000743 |
|
手 机: |
13450353822 |
电 邮:nihao@foxmail.com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