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汽车营销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创业能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汽车营销人员队伍,促进汽车销售市场的专业化和规范化,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我省汽车营销师职业资格认证工作,于2005年8月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广东营销学会有关方面的专家,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的要求,制定了《汽车营销师职业资格认证规范》,以适应汽车营销市场的迅速发展。
广东营销学会为适应汽车营销市场紧缺复合技能型人才需求,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认定,负责举办汽车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汽车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资格鉴定前培训。学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发给结业证书。此结业证书是作为国家汽车营销师资格鉴定申报主要条件之一。学员经申报、省考试合格,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鉴证,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核发国家职业汽车营销员/助理汽车营销师资格证书。此证书全国通用,为上岗及用人单位聘用、录用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对该证书的查询,可通过发证机关网站www.gdosta.org.cn验证)经换证可作为出国劳务职业资格证明。
一、 培训内容
根据《汽车营销师职业资格认证规范》要求,培训采取上述“规范”职业标准、指定教材等技术资源,结合汽车营销员/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鉴定考核的知识部分、技能部分,开展营销职业道德、社交礼仪知识、相关法律常识、汽车基本知识、汽车营销知识、汽车销售技巧、汽车按揭与保险等内容。
二、 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汽车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1)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2年或累计工作满3年以上。
(2) 汽车或市场营销专业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和相关专业高等职业院校毕(结)业生。
2、助理汽车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 已取得汽车营销员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或累计工作6年。
(2) 高等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本专业毕(结)生。
(3) 取得国家认可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学位。
三、 培训地点、师资、时间和费用
1、培训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028号七楼711室
2、授课教师:由广东营销学会组织广州地区和深圳市资深营销专家、学者授课。
3、培训时间:两月一期,具体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4、收费标准:汽车营销员培训费1880元/人、鉴定费:300元;助理汽车营销师培训费2080元/人、鉴定费:380元(培训费包含教材费、培训费、证书费)。
5、付款方式:交现金或划账
四、报名地点、联系人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028号七楼
联系人:王老师 区老师 陆老师
五、报名资料
1、“广东省汽车营销师鉴定前培训个人豋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从事本职工作年限单位证明;
4、学历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5、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