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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物业管理认证内容培训招生

作者:不详 来源:gz.xue.net 更新日期:2008/8/9 22:38:4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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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广州物业管理认证内容培训招生
  价    格: 电话咨询 推出时间:常年滚动开班
  地    点: 广州天河区
  关 键 字: 广州物业管理认证内容培训 广州卓博教育培训中心
  咨询电话: 020-86000743
 
    
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企业、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正(副)总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及符合报考条件的物业从业人员等。 
 教学承诺
 讲师简介
 课程详细

根据国家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5号)的有关规定,2007年第三季度进行全国第一次“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证书 》。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一、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企业、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正(副)总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及符合报考条件的物业从业人员等。
二、申报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注册物业管理师》考前培训:
(一)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二)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四)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五)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六)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七)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三、报名手续

持一寸相片4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2份,填写技能鉴定申请表2份,即日起接受报名。

  收费标准:
  电话咨询
本项目文字如有变化,以公司最新规定为准.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86000743
  手 机: 13450353822 电 邮:nihao@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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