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师职业概况
一、职业名称
心理咨询师
二、职业定义
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遵循心理学原则,通过心理咨询的技术与方法,帮助求助者解除心理问题的专业人员。
三、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心理咨询师三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心理咨询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心理咨询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四、职业环境条件
常温、安静的心理咨询室。
五、职业能力
具备观察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自我控制能力。
六、基本文化程度
大专毕业。
七、鉴定要求
(一)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心理咨询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毕业的学生,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3)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心理咨询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者;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3)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满3年,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4)凡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满3年者。
----心理咨询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且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满3年者;
(2)具有硕士学位,取得心理咨询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满3年,经心理咨询师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3)凡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副高或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经心理咨询师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且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满3年者。
(三)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心理咨询师二级、一级还须进行综合评审。单科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1年。
(四)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与专业能力考核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综合评审委员与考生配比为3:1。
(五)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120分钟;专业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12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六)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专业能力考核场所采用标准教室或其它符合要求的教室,并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
心理咨询师专业班情况介绍
开班与上课时间:9月20日专业周日班,逢星期天白天上课,
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10月26日专业晚班,逢周一、三、四晚上上课,
晚上7:00—9:30。
上课地点:中大南校区。(具体教室上课前2天短信通知)
学费:38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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