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师职业概况
一、职业名称
电子商务师
二、职业定义
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从事商务活动或相关工作的人员。
三、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电子商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四、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常温
五、职业能力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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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重要 |
重要 |
一般 |
不重要 |
学习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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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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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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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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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体知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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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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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灵活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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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臂灵活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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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作协调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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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
七、培训要求
(一)培训场地设备
(l)经劳动部认证的标准教室或网上教育系统:用于理论知识培训;
(2)具有计算机系统及网络系统等教学设备和软件的实验室:用于技术能力培训。
(二)鉴定要求
(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电子商务应用、网站建设与维护、安全、营销、支付、配送、策划等活动的相关工作人员。
(2)申报条件
——电子商务员 (四级 中级技能)(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毕业证书者。
——助理电子商务师(三级 高级技能)(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本科、专科在校生相关专业大三以上,经本职业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