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优势
1.隶属中山大学;具备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广东省民政厅备案的心理咨询师专业培训资质。
2.国家权威部门统一鉴定并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电子注册,全国通用。
3.中山大学等高校心理学教授、三甲医院心理科主任医师担任主讲。
4.不定期邀请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心理咨询师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题库开发专家考前重点复习。
5.广东省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组专家指导论文写作和模拟答辩。
6.理论课、技能课、实践课相结合,学以致用。
7.教材讲义、学习资料、模拟试题辅助课堂教学。
8.自入学起一年内免费补修请假缺席课程。
9.每一次鉴定考试成绩前三名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和奖学金。
二、招生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三级:1.在校研究生、四年级本科生、三年级专科生(限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
2.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以上或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
二级:1.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以上学位者;
2.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满3年者;
3.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满3年者。
三、教学安排
1.培训教材: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编写的新版《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材》。
2.开设课程:基础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变态心理学与健康心理学、心理测量学、咨询心理学、心理诊断技能、心理咨询技能与心理测验技能等,约112.5学时。
3.培训形式:面授与参观学习相结合;理论授课与实践观摩相结合;师生互动与学生间互动相结合。
4.培训师资:中山大学等知名院校相关院系教授;中山大学附属医院等知名医院心理科专家、教授;广东省心理咨询师职业技能鉴定组专家等。
5.教学实践:实地参观心理咨询中心工作室、现场观摩著名心理咨询专家咨询个案、到广州市脑科医院实践观摩、演练心理咨询全过程,心理咨询专家点评等。
6.上课时间:
冲刺考证班(XL1002A) 每周日上课
7.上课地点:天河购书中心
四、颁发证书
1.培训结束并经考核后颁发结业证书。
2. 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与收费
学费2380元/人,包括报名费、培训费、考前辅导费、教材费、学习资料费、参观学习费,学员证、结业证、通讯录等的制作费;不含参加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的相关费用。报二级者需补交800元/人,包括二级技能教材费、二级技能辅导费和论文指导费。三级报考费380元,二级报考费600元。
六、特别提示
本通知解释权在我院。我院可能对部分内容作出调整。本通知不构成法律要约。
七、报名地点
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海珠科技综合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