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介绍】 广东教育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高等本科院校,创办于 1955 年。 1982 年开始成人高等师范本科教育, 1990 年开始普通高等本科教育。数十年来,学院一直是“普高”“成高”并行发展,两相促进,规模日增,为社会培养了一批批优秀人才。 学院地处广州市广州大道客村立交桥旁,珠江南岸,交通方便,环境优美。经历 50 多年的办学历程,学院基本设施齐全,综合办学条件优良。现设有教育、中文、政法、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科学、体育、美术、音乐等 12 个教学系,设有 51 个本科和专科专业。广东省中小学校长培训指导中心、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设在我院。学院有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的专任教师队伍,还有一支由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着名校长和特级教师组成的百余人的兼职教师队伍。 学院科系设置、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运作机制、专业、学科、课程、师资队伍及实验室建设,教学质量监控,乃至行政、教辅、学生管理及后勤管理,皆以普通本科院校管理要求为范式。学院突出自身特点,坚持为基础教育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近年来,学院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在与港澳教育经常性交流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与国外高校和国内重点大学的教育合作,先后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泰国、菲律宾、香港、澳门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联系,开展友好往来和学术交流活动,并从 2004 年开始,开展了留学生教育。 “进德修业,为人师表”是我院的校训。学院实施学分制、奖学金等制度,激励学生严实求精,勤奋上进,形成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学院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始终把培养品质兼优、全面发展并能适应社会需求的优秀人才作为自己的办学目标。在各类大学生综合素质技能大赛中,我院学生多次获奖。我院毕业生除受到各级教育部门青睐以外,在国家机关及社会各行各业也大受欢迎。 根据广东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的需要,广东省人民政府已同意我院改制为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并已上报国家教育部审批。目前,我院正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校园,以发展为主题,以改制为突破口,以培养适应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综合型、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为目标,同心同德,齐心协力,抓住机遇,练好内功,夯实基础,以期实现学院的跨越式发展。
【报名条件】 报考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 、报考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成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指 2009 年春季入学报到时能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可以报考。 4 、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的学习。
【报名方法】 1 、考生原则上在常住户口或暂住 证所在 地市、县(区)招生办公室报名、考试。 2 、考生报名时应按规定交验高中或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以及照顾加分等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照顾加分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成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指 2009 年春季入学报到时能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报名时需交验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核准的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及学校出具的各科成绩(每科具体分数)合格的证明。 参加自学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必须交验省自考委出具的各科成绩合格的证明。 3 、考生报名时,必须用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的现用姓名和身份证号,考试和录取以此为依据,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报名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4 、实行网上报名,并实行先预报名后确认报名制度。预报名时考生通过报名系统了解报考须知、各成人招生学校招生计划,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选考科目、报考志愿等),然后在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正式报名时间内到市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资格,电子摄像,并交纳报名费。 考生电子档案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应认真核对本人的报名表,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报的信息错误以及填报志愿不当原因而落选的 ,或因地址不详使录取通知书无法寄出的 ,其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根据省招生委员会粤招 [2009] 18 号 文的有关规定,“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所以, 凡报考我院体育教育、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在 10 月 19 日 (星期日)参加本院组织的专业加试。 除上述专业外,其他专业均不需进行专业加试。 录取及相关事项 1 、凡符合录取条件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省招生委员会审批后,由本院寄发录取通知书及入学注册须知。考生可于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具体时间以全省成人招生录取工作进度为准),登陆本院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2 、 2009 年我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 5300 名,其中专升本招生计划 4500 名,专科招生计划 800 名。根据生源上线情况本院将申请增加函授(业余)班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及函授(业余)班教学点的设定在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3 、除有特别说明外,函授(业余)班的学生均以自学为主,每学年集中若干次到教学点授课,时间约 30 天。 收费标准和学生待遇 1 、按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各专业学费标准已刊登在《广东省 2010 年成人高等学校报考须知及招生专业目录》。 2 、学生修业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核合格,由本院颁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本科或专科毕业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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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文字如有变化,以公司最新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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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6000643 020-86000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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