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运用绩效考核进行解雇裁员、调岗调薪及违纪员工处理
举办时间:2011年01月08-09日 广州
举办时间:2011年01月14-15日 北京
参加对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专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部门经理等。
标准费用:2200元/2天/人(含培训、指定培训教材、午餐、茶点费等)
【课程背景】
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加上金融与经济环境呈现越来越多的不利因素及国际环境的不断恶劣,国内大部分企业正面临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可以说广大企业内外交困,高层人士深感内忧外患、茫然不知所措!
不少企业聘请不熟悉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顾问、律师人士实施一系列的劳动用工举措,包括调岗、调薪、裁员、解雇来减轻企业的运营负担!但却引发出一个严重的负面后果——广大在职员工的归属感、认同感、忠诚度、积极性等受到了莫大的打击与伤害,甚至在职与离职员工都纷纷拿起法律武器,劳动争议此起彼伏……
不少企业意识到薪酬绩效管理的重要性,于是加强内功修炼,重新设计薪酬绩效管理方案,以迎接新经济、新机会的到来!但是由于企业管理者或人力资源咨询顾问对劳动法律法规的不了解、不熟悉,其薪酬绩效管理方案往往在法律面前站不住脚,经受不了法律的质疑;例如,如何调岗调薪及界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问题,广大企业均难以提供法律认可的证据,最终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必然败诉!此等案例数不胜数!
如何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尤其是薪酬绩效管理与劳动法律法规有机结合,已成为广大企业中高层必须重视、研究及应用于实际的核心问题!如此,企业才能长治久安,可持续发展!
【课程收益】
本次课程将邀请集薪酬绩效与劳动法务管理于一身的实战派专家,通过15个案例为大家释疑解惑,帮助用人单位如何将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法律法规进行有机整合,如何运用绩效考核方式进行有效裁员解雇及调岗调薪,既保证合法操作,又不伤害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与归属感!
--------------------------------------------------------------------------------
课程内容:
(结合15个案例)
一、如何认定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及其体系设计
1.怎样理解“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录用条件”是强调“试用条件”还是“转正条件”?
3.因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引发的争议,95%以企业败诉告终,为什么?
4.法律上如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5.如何界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范围?
6.如何为试用员工设定绩效目标或工作任务?
7.试用转正考核流程该如何设计,以减轻企业的举证责任?
8.试用期最后一天辞退员工,赔偿概率为70%,如何化解?
9.试用期满前几天辞退员工,员工主张试用期还未到,凭什么说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赔偿概率为50%?该如何化解与应对?
10.《试用期辞退通知书》如何书写,以避免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11.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赔偿培训费、招录费?
12.提前给劳动者转正,是否需要让劳动者确认?
13.员工主动申请延长试用期,该怎样操作,才没有赔偿风险?
二、如何认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及其体系设计
1.企业绩效考核中对劳动法律的技术性处理和运用。
2.怎样理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调岗或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3.“不能胜任工作”是强调胜任能力,还是强调工作结果?
4.因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引发的争议,90%以企业败诉告终,为什么?
5.法律上如何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6.劳动者对考核结果不确认、不认可,怎么办?
7.如何制定绩效目标责任书或岗位责任书?
8.结合劳动法,如何确定绩效目标或工作任务?
9.如何通过关键绩效指标将考核工作量简化高效?
10.如何制定关键绩效指标?
11.如何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调岗调薪?
12.对绩效考核不合格员工,如何合法辞退?
13.末位淘汰制度的正确使用。
[本文共有 2 页,当前是第 1 页]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