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背景: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通知的精神(人社部函【2009】47号),高级企业培训师鉴定由地方负责。为满足社会对高级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培训的需求,现决定于近期举办高级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培训班。为参加今年11月22日全国高级企业培训师认证鉴定做好准备。
培训对象:
1、企业人力资源(教育、劳资)总监、高管及相关负责人;
2、企业培训中心专兼职教师;
3、成人(职业)院校领导及教师;
4、企业管理咨询业人士;
报名要求:
(一)根据《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标准(2007年修订)》, 培训后申请参加职业资格鉴定的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填写个人鉴定申请表。
相关材料:
报名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单位工作证明、鉴定申请表、两寸免冠黑白照片6张;开班时自带论文一篇(一式5份)论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
培训特色:
全程由理论与实战兼备的资深认证考试讲师团授课。采用教学与自学相结合,传统教学与多媒体教学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工作实习相结合等方式,突出操作性和实用性。
证书情况:
符合鉴定申报条件,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培训学费:
高级企业培训师4600元,报名费:20元,材料费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