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定义】
从事景观设计、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室内外空间环境创造等工作人员。
【培训对象】
从事和准备从事景观设计、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室内外空间环境创造的工作人员。
【培训内容】
理论:景观设计概论、构成、内容、方法与程序,测量学、计算机绘图、景观设计美术知识及园林植物学知识;景观类型设计、水体景观环境设计、城市夜间景观照明设计基础知识,景观工程施工图设计、景观工程施工基本知识,设计业务管理,场地设计、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基本知识,职业道德、相关法规与标准。
实操:计算机辅助绘图能力(Auto CAD),景观设计表现能力(美术基础、景观美术表现、版面设计表现),景观工程设计与构思能力(景观规划与设计、景观设计表现、景观工程施工图设计)等。
【报考条件】
——助理景观设计师(高级/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教育或劳动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含高级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景观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景观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助理景观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6)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工作1年以上。
(7)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助理景观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景观设计师(技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助理景观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助理景观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景观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景观设计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景观设计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助理景观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景观设计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助理景观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景观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考核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考核时间为480分钟。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景观设计师、高级景观设计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2010年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景观设计师》考核大纲
【证书颁发】
经考试合格,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景观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级别。 国家权威证书,全国通用,网上查询,就业有效。
【培训费用】
高级学费3580元,技师级学费4280元,报名注册费20元,教资费另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