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物业管理作为新兴服务行业在我国发展很快,新建物业和新成立的物业管理公司不断崛起。为了加强对现有和新入行业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适应劳动力市场对物业管理人员的需求,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每年安排两次全国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统一考试。
为了配合这一工作的开展,本中心中心开展下半年度物业管理人员资格考试培训认证班,参加物业管理职业资格统考,合格后将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厅)颁发的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并可申请出国换证,办理中英文《职业资格证书》,国际劳动组织认可。获得助理物业管理师以上级别者,可免深圳市外招调工考试,直接申请办理深圳户口。
一、申报条件:
1、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4级)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者;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经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2、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3级)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
3、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2级)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二、培训方式:采用面授方式,理论授课及实操
三、培训收费: 物业管理员:800元 助理物业管理师:1350元 物业管理师:2000元
四、考试时间:国考/省考统一的职业资格鉴定考试
五、培训师资:由《住房与房地产》杂志专家级撰搞人、深圳市物业管理考评专家、大型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全程授课。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及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授课精讲点拨、案例丰富、深受学员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