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专业在职研究生2013年招生简章
(广东)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创立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成为引领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1998年,人大法学院在全国高校系统中第一个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专业优势】
在2008年教育部组织的一级学科评估中,中国人民大学以7个学科排名第一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继续领先,并居全国高校首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2004年、2008年教育部组织的两次学科评估中均列全国高校法学学科第一名。
【师资队伍】
韩大元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
龙翼飞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朱文奇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
赵晓耕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制史教研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
杨立新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余劲松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
史际春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
董安生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黎建飞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海商法、保险法研究所主任
【招生对象】
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满一年者;
大专学历者,可参加进修班课程的学习,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课程设置】
基础课程: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研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中国法制史、
专业课程:物权法、债和合同、民法总论、侵权责任法、商法、法学前沿、专业英语、民事诉讼法、婚姻法与继承法、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证券法、法理学研究?、法学方法论
【培养方式】
多种培养模式并用:面授+互动情景模拟+高端专题讲座+班级管理沙龙+“知行合一”拓展+参观考察(每月集中面授1~2次)
【学习结果】
1、完成规定的学习项目并考试合格者,由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2、符合条件者可申请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
结业证书 学位证书
【申请学位】
1、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已通过所学专业17门课程的考核与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水平考试,并公开发表一篇相关论文,即可以进入硕士学位申请阶段。
2、通过学校论文答辩与学位审批后,可以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收费标准】
1、学制两年,学费24000元,教材资料费1000元,为一次性缴纳。
2、申请硕士学位者参加学位课程考试、硕士学位论文指导及答辩等费用,另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交纳
3、正式开学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做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
【报名手续】
1、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大一寸、小一寸各四张及同一底板电子照;
2、填写《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登记表》、《学历资格确认书》、《科研成果承诺书》;
3、缴纳教材资料费1000元。
【报名日期】
报名时间:全年招生
【报名地点】
报名地址:广州天河路123号购书中心七楼701办公室
上课地点:广州天河路123号购书中心七楼多媒体厅
【个性化服务】
1、学员将作为中国人民大学校友,入编《中国人民大学校友录》; 2、颁发学员通讯录,提倡学员间、企业间的充分交流和沟通;
3、为学员介绍和推荐全新的专业的学术期刊资料和数据库,便于查找资料并完成学位论文。
4、创造人性化无缺课设计:中国人民大学广东教学中心的学员在三年内均可补课,并免费在网上下载课程学习资料。
【增值服务】
凡中国人民大学广东教学中心学员可以在三年内预约选听广东研究生课程班所开设的其他专业任意研究生课程,做到只需支付一门学费,修读全部专业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