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大地震灾后重建资金将超过上万亿,审计署今天披露了未来对这笔巨资的审计方案,据悉对中央投资的审计面要达到资金量的60%以上,对地方投资的审计覆盖面要达到资金量的80%以上。审计署每年向国务院报送一次审计结果报告,审计署和地方审计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告灾后恢复重建审计情况。
审计署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重建资金的审计不仅包括重建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没有被挤占挪用,还包括重建工程的质量情况,以及中央政府出台的重建政策的落实情况。
在重建物资的使用方面,审计将覆盖是否发生挤占、截留、挪用、滞留等违法违规问题;物资和资金的筹集分配是否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分配计划和资金下拨是否及时,是否专款专用,是否符合灾区恢复重建要求,有明确意愿的捐赠物资和资金是否优先安排用于捐赠者意愿项目,是否交叉、重复安排。
据悉,审计部门还将对与恢复重建质量有关的勘察设计、建设管理、施工技术、材料供应、监理控制、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全面审计,从总体上分析和评价工程质量达标情况。其中将重点关注城乡住房以及水利、道路、桥梁、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和中小学校、医院、社会福利院、商业、服务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工程质量达标情况。审计的重点包括,勘察设计是否规范,施工组织是否合理,工程质量监理是否到位,采购的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施工过程中有无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重大建设质量问题,要依法追究责任。
在国家政策的落实情况方面,审计部门此次也将介入,审计署负责人介绍说,根据《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他们将重点审计恢复重建工作是否遵循总体规划要求,是否坚持以人为本,优先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坚持尊重科学、尊重自然,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是否坚持统筹兼顾,做到重建与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相结合,是否考虑重建需求与资金筹集匹配能力;建设标准的确定是否符合实际,是否满足相关防震要求,是否体现公平公正原则;重建区选择与建设是否适宜、适度,是否符合灾区民众生活和生产客观实际需要,城镇布局是否优化,农村建设是否有利于生产发展和方便生活;交通、通信、能源、供水等重要基础工程是否恢复,生态环境整治及防灾减灾措施是否有效。